因应学童和长者的更新新冠疫苗接种安排,政府宣布调整对相关「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
在参照专家建议更新的接种安排下,5至17岁的儿童和青少年第一剂与第二剂复必泰疫苗的间距由12星期缩短至八星期。
已接种两剂克尔来福疫苗的12至17岁青少年应于接种第二剂后三个月,尽快接种第三剂克尔来福或复必泰疫苗。
至于已接种两剂复必泰疫苗的12至17岁青少年,应于接种第二剂的五个月后接种第三剂复必泰疫苗,或可按其个人选择接种克尔来福疫苗作为其第三剂。
政府会因应更新接种安排,就「疫苗通行证」下适用于12至17岁组别的新冠疫苗接种要求作出调整。
经调整后,在第二阶段期间,即4月30日至6月29日,12至17岁人士如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后未满六个月,其疫苗通行证仍然有效;如接种第一剂后已满六个月,则须接种第二剂才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由第三阶段开始,即6月30日或之后,12至17岁人士如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后未满九个月,其疫苗通行证仍然有效;如接种第二剂后已满九个月,则须接种第三剂才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就其他年龄或适用人士组别,现行「疫苗通行证」下的新冠疫苗接种要求维持不变。
政府表示,更新接种要求旨在鼓励学童尽快接种新冠疫苗,进一步提升接种率,为本港建立抗疫屏障,并为未来复课作好准备。本港两种新冠疫苗对于减低染病后重症和死亡情况均高度有效,而且安全。
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应尽早接种疫苗,家长应尽早安排为子女接种疫苗,让他们获有效保护。
http://dlvr.it/SL4Z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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