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閣逾七成業主初步同意賣業權

因應收集到大埔宏福苑宏志閣業主對加入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有高度共識,政府宣布,若該廈最少75%業主在6月30日或之前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目前提供予其餘七座的方案也適用於宏志閣。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會見傳媒公布有關安排。房屋局的解說專隊成功接觸99%宏志閣業主,其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政府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出售業權予政府。

 

為回應訴求,政府準備以與其餘七座單位相同的收購價收購宏志閣單位,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10,500元。

 

若宏志閣業主接受此收購業權方案,同意出售業權,他們便要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接受政府收購的意向。

 

在6月30日或之前,若有75%或以上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業主,反之,長遠方案並不會涵蓋宏志閣。

 

宏志閣業主若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可以第一批優先在特設銷售計劃下選樓;至於未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他們要在8月31日或之前簽署該信件。

 

當局會安排接受政府收購的宏志閣業主在10月15日或之前簽署相關買賣協議。

 

政府與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時會加入附帶條款,若最終少於75%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進行有關收購。

 

黃偉綸指,當局估計宏志閣總收購成本約十億元,政府會適時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額外撥款。

 

房屋局解說專隊明日起會再度接觸宏志閣各戶業主,向他們清晰解說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的內容細節,並解答業主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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