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支聯會案被告必須懲治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被裁定罪成。特區政府歡迎法庭裁決。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予以懲治。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李卓人和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法庭押後案件至下周五,以聽取求情。

 

李家超表示,「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通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

 

李家超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極其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本案再次證明,無論違法者如何偷換概念、如何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特區政府表示,法庭審訊本案期間,境外勢力公然不斷抹黑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以政治手段和誤導性言論,嘗試干涉案件公平審訊,又對香港特區保障人權和自由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工作作出不符事實的攻擊。此乃公然踐踏法治的卑鄙圖謀,特區政府予以最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指出,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和同胞。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法庭表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一般合理的人接收到「支聯會」以及其他被告的信息時,必然理解到其綱領的目標是為了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鼓勵他人付諸行動。

 

法庭又指出,被告一直以來都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即使被告知道他們的言行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他們也毫不理會。被告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

 

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國家為香港繁榮發展帶來根本保障,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堅決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國家政權的安全,並會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全力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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