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資產申報法案獲通過
政府歡迎立法會今日通過《2026年稅務(修訂)(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條例草案》,以在香港實施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制定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和共同匯報標準的最新修訂。
因應數字資產市場近年急速發展,經合組織2023年公布加密資產申報框架,讓夥伴稅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稅務資料,以及修訂共同匯報標準,以涵蓋數字財務產品並優化申報和盡職審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實施自動交換稅務資料的最新國際標準,對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至關重要;與最新國際標準接軌,可讓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財務機構和數字資產用戶更有信心在港營運和作長期投資。
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明年起在港實施,相關服務提供者屆時須收集框架下指明的資料,供稅務局自2028年起與夥伴稅務管轄區交換。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也於2028年起實施,稅務局則會於2029年起按新標準與合適夥伴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香港會按互惠原則和在確保資料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資料交換。
為協助業界適應新規定和提高稅務明確性,稅務局會發布相關指引,並已成立專責小組,為業界提供技術支援和解答查詢。
自2018年起,香港按經合組織制定的共同匯報標準,每年與夥伴稅務管轄區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協助相關稅務當局偵查和打擊跨境逃稅。